紅兵
9月5日,ST證通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于2024 年 9 月 4 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4]17 號)。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經查明,2015 年,ST證通收購廣州云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云碩)70%股權,將廣州云碩納入合并報表范圍。通過虛構相關業務,廣州云碩 2017 年虛增營業收入 17,641,509.43 元,虛增營業成本 12,564,102.56 元,虛增利潤 5,077,406.87 元;2019 年虛增營業收入6,886,194.69 元,虛增營業成本 6,046,153.86 元,虛增利潤 840,040.83 元。廣州云碩上述行為導致ST證通 2017 年、2019 年利潤總額分別虛增 5,077,406.87 元、840,040.83 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 13.78%、12.52%。ST證通 2017 年、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1 年 11 月 29 日,ST證通披露《深圳市ST證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該文件使用了 2019 年年度報告財務數據。ST證通上述 2021 年非公開發行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隨著ST證通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被調查完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或者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郵箱 quanyi85651425@163.com ,參與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深圳證監局擬決定:一、對ST證通給予警告,并處以 400 萬元罰款;二、對曾勝強給予警告,并處以 200 萬元罰款;三、對許忠慈、張濤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150 萬元罰款;四、對黃毅給予警告,并處以 100 萬元罰款;五、對周軍給予警告,并處以 70 萬元罰款。
在“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中,ST證通表示根據本次《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存在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 年 4 月修訂)第 9.8.1 條第八項的情形,公司股票將于2024年9月5日起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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