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兒童化妝品*正式進入獨立監管時代,或將對部分進口化妝品企業造成巨大影響。“這是因為在我們行業中有很多進口護膚品牌,在渠道中打著“兒童”的標簽去宣傳和銷售,實際上用的卻是成人護膚品備案。”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對于此番言論,筆者帶著疑問進行了一番深入的了解,發現在進口兒童化妝品中,除了有大多數產品未按規定標注“適用人群”外,還有部分產品在標簽處直接注明“本產品不是兒童產品”,可卻將銷售人群瞄準了兒童!
進口兒童護膚品實為“普通化妝品”
在消費升級和精細化育兒理念的驅動下,洗護用品作為嬰童日常護理的剛需,在家庭中的消費比重正在逐年攀升,這也讓眾多新老化妝品企業紛紛聞香而動。據Euromoniter數據顯示:2014-2020年間,中國兒童護膚產品的市場規模從136.4億元擴增至291.1億元,預計到2023年可達400億元的規模。但在這百億級賽道中,卻因此前缺少專門的監管,導致兒童化妝品行業亂象叢生。繼消字號面霜、彩妝玩具等問題被相繼曝光后,我們又看到了進口化妝品企業的難看吃相:以“普通人群”的標準(以下簡稱“成人標準”)在中國進行注冊備案,在銷售時卻對標“兒童化妝品”。
從各大電商平臺搜索關鍵詞“兒童護膚”可見,銷量靠前的有不少都是進口品牌。其中,「韓國Dr.ato愛托優護潤膚霜」宣稱:“40年嬰幼兒護膚品研發經驗......48小時持續保濕和改善受損皮膚保濕屏障效果,為寶寶敏感的肌膚提供深度保濕并幫助肌膚維持健康狀態......”然而,從國家藥監局數據平臺獲悉,「韓國Dr.ato愛托優護潤膚霜」雖然拿下了化妝品注冊號(國妝網備進字(津)2021000108),但卻未在中文標簽上標注明確的適用人群。那么,它拿什么能夠證明自己的兒童化妝品身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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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注冊號為國妝網備進字(浙)2020000411的「愛多康舒緩保濕修護面霜」,也打出“韓國連續15年敏感肌膚領域第一位,一瓶搞定呵護寶寶嬌嫩肌膚。為初生脆弱肌膚研發的面霜,舒緩肌膚敏感,修護肌膚屏障,適用人群:嬰幼兒,新生兒。”但實際上,該產品也沒有在中文標簽上注明適用人群。
還有如:Pororo啵樂樂保濕潤膚霜(國妝備進字J20182249)、歐比信金盞花蘆薈滋潤面霜(又名歐比信小小滋潤面霜,國妝網備進字(粵)2021000379)等產品,也與上述宣傳大同小異,無非是預防和解決干燥皸裂、舒緩紅癢等。但在適用人群這個問題上,Pororo啵樂樂保濕潤膚霜號稱適用于0-12歲寶寶;而歐比信金盞花蘆薈滋潤面霜則是號稱適用于新生兒、嬰幼兒、成人敏感肌。但翻閱二者的備案信息,也不出所料的沒有在中文標簽上注明適用人群。
為什么要多次強調“進口產品是否在中文標簽上標注了適用人群”呢?這是因為,根據國家藥監局發布的,無論是《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2012年),還是《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中,都明確規定了:產品中文名稱或包裝可視面中應明示適用于兒童等說明性用語;兒童用化妝品應該在標簽中明確適用對象。
基于這兩條明文規定,再結合上述標稱是進口兒童化妝品的行為來,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宣稱自己是兒童化妝品,為何要省略可以證明自身身份的關鍵步驟,這些進口產品究竟執行的又是哪種標準呢?“對于這些不按國家要求標注適用人群,但卻在銷售宣傳時打上嬰幼兒、兒童標簽的進口產品,很有可能是在打擦邊球。就是以成人標準備案,但是包裝設計、品牌名稱很像嬰兒用品,誤導母嬰門店和消費者。”知情人士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查閱歐比信相關的備案信息時發現,該品牌旗下有多款產品都通過了化妝品注冊。但在這其中,有部分明明在中文標簽中明確了“本產品不是兒童產品”,但銷售的目標人群卻是兒童。
就例如,歐比信小小驅蚊膏(又名小小護膚膏)。根據銷售人員介紹:“這是一款具有驅蚊止癢功效的護膚膏,驅蚊止癢+護膚二合一。配方里的香茅草可以驅蚊驅蟲,加上橄欖、天竺葵和雪松,止癢的同時還能鎮定皮膚。天然有機草本配方,溫和保濕護膚,有效舒緩干性皮膚,完全不刺激寶寶嬌嫩的皮膚。”而這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進口化妝品面臨大規模清退
事實上,由于近年來兒童化妝品領域頻繁爆出安全性問題。因此,在去年12月底,國家藥監局正式公布了兒童化妝品的專屬標志——“小金盾”。根據規定,明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要使用兒童化妝品標志,此前的兒童化妝品則要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更新。這也再次表明了,國家藥監局要以專用標識,來強制要求企業區分出兒童化妝品與其他產品。
同時,在《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中還作出如下要求:宣稱使用人群包括“嬰幼兒”“兒童”的化妝品,分類編碼中應當包含對應序號,并按照相應的人群化妝品的安全性和功效宣稱要求管理:其中,嬰幼兒(0~3周歲,含3周歲)功效宣稱僅限于清潔、保濕、護發、防曬、舒緩、爽身;兒童(3~12周歲,含12周歲)功效宣稱僅限于清潔、卸妝、保濕、美容修飾、芳香、護發、防曬、修護、舒緩、爽身。隨著國家對兒童化妝品管制政策的接連發布,也意味著兒童化妝品正式步入嚴格監管的新時代。而這對于打著兒童標簽的進口成人化妝品來說,無疑是一個“緊箍咒”。有知情人士告訴筆者:“如果產品本身備案的是兒童化妝品,那么通過新規不會很難,時間也不會很久;但如果產品本身備案走的就是成人化妝品,但宣傳是兒童的這種,想要維持現狀會很難。因為這些成人化妝品想要改成兒童化妝品,需要做動物實驗,單品投入至少要4-5萬,時間也會相應拉長,兩年或者更長。”
此說法在《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也得到了驗證,規定顯示:宣稱嬰幼兒和兒童使用的普通化妝品和特殊化妝品,均不可豁免動物試驗。在此背景下,曾經在國內市場風生水起的進口品牌,可能會在新規后面臨被迫清退。需要提示的是,在這些以成人標準注冊備案,卻賣給兒童群體的進口化妝品中,有不少趁著此前監管不嚴,欺瞞和誘導母嬰代理和母嬰門店為其兜售產品。如今靴子落地,“小金盾”標識成為了兒童化妝品的驗金石,這些進口化妝品對于母嬰代理和母嬰門店而言,無疑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使其時刻面臨著工商巨額罰款和消費者的投訴賠償。所以趕快檢查下自家所售產品是成人化妝品,還是兒童化妝品吧!自檢tips:如果是新注冊的兒童化妝品,可以通過“小金盾”標識來辨別;如果沒有“小金盾”標識,也可以通過查看標簽中的“適用人群”來確認。如果既無小金盾標識,又未明確標注適用人群,那就要小心了,它可能執行的就是成人標準。俗話說,只有當潮水退去的時候,才知道是誰在裸泳。新規出臺大大遏制了兒童化妝品行業中濫竽充數產品的發展,同時也倒逼企業提升自身實力,因為通過注冊只是代表企業拿到了“入場券”,在日漸激烈的兒童化妝品市場中,以優質商品和服務占領消費者心智,才能在內卷中突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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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兒童化妝品*:指的是兒童化妝品是指供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包括洗面奶、潤膚霜、沐浴露、洗發水、防曬霜、護臀油等系列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