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證監會公開披露了《關于對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決定》顯示,“公司存在部分項目質控和內核人員交叉混同、部分項目質控現場核查、內核把關不到位、部分項目聘請第三方信息披露不規范等問題”,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另外,質控負責人張瀚對“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項目質控和內核人員交叉混同、部分項目質控現場核查不到位等問題”負有責任,被中國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年內收多張罰單
面包財經根據監管部門通報統計,今年以來,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已收到監管部門開出的多張罰單。
2024年9月3日,山東證監局披露了《關于對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決定》顯示,“我局日常監管發現,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共達電聲)間接股東無錫銳昊半導體器件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無錫銳昊)合伙份額存在代持。你公司作為共達電聲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機構,朱正貴、劉旭作為項目保薦代表人,未能勤勉盡責地對本次發行認購對象無錫韋感半導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韋感)的股權結構進行充分核查,未能及時發現無錫韋感的股東無錫銳昊合伙份額存在代持,你們蓋章、簽字的《關于共達電聲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報告(修訂稿)(豁免版)》披露的無錫銳昊合伙份額持有情況與事實不符。”
2024年6月21日,江蘇證監局披露了《關于對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黃健、劉錚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決定》顯示,“2022年2月7日,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投行)與蘇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玖物智能或公司)簽訂協議,成為玖物智能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輔導機構,黃健、劉錚宇為保薦代表人。2023年10月20日,東方投行向我局提交關于玖物智能的輔導驗收材料。經查,東方投行在對玖物智能開展輔導工作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履行相關義務,向我局報送的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